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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4日 星期二

21.回家(下)



無論如何,我都希望妳相信我,妳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親手敲出這封回絕信,斗大的淚水落在鍵盤上,訴說著無盡的委屈。當我寫到,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她的告白,那四個字、她的語氣和神情,都已深深刻在我的腦海,是我所收過最珍貴的禮物,更是哭得一度難以繼續。
           如果可以延續那段美麗的插曲,重拾和Kate一起生活的日子,甚至一起打造屬於我們的家,光用想的就夠讓人目眩神迷,可是事情怎麼可能那麼簡單?
正常和快樂哪個重要?理直氣壯的口吻,使我第一次意識到存在於我們之間的鴻溝——她不懂我長期被視為「不正常的人」的痛苦,以及我有多麼渴望有朝一日獲准加入「正常人」的大家庭。
我不是父母愛的結晶,他們甚至毫不掩飾生下我的後悔之情;師長說我來自破碎家庭,一做錯事,就說我行為偏差沒家教;我被性侵之後,聽到的是「引狼入室、自取其辱」;我被追求者獵殺,諮商師說這是因為我和異性的互動方式有問題……我真的好想知道,「正常人」的一天,不被羞辱折磨的一天,究竟是什麼樣子?
選擇Kate,意味著「已經夠不正常」的我,還要再被貼上「同性戀」標籤,而且還是所謂的「創傷型同性戀」——因為無法克服童年家暴或性侵害等創傷,而有困難和異性交往的人。簡單來說,就是一種殘障。
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怎麼跟她一起快樂地生活?

押著自己完成,寄出信的瞬間,我看見自己抽起筆筒裡的藍色美工刀,喀啦喀啦推開刀片,毫不猶豫地從右手腕的動脈一刀下去。濕黏的血濺在螢幕上,緩緩往下滑,在outlook視窗上流下幾道鮮紅的痕跡。沒有很痛,甚至有種溫暖平靜的感覺。我想我應該要拿什麼來止血才對,卻發現自己完全動不了,只能眼睜睜看著溫熱的血,沿著手臂汩汩往下流,一碰到桌面就擴散開來……怎麼辦?
不知過了多久,我才回過神,發現血跡不見了,手上的傷痕也不見了。原來只是腦中的畫面,不是真的。我鬆了一口氣,趕緊把所有刀具都收在不容易拿到的地方。

無心讀書更無心約會,連飯都吃不下,好像留著一口氣,就只是為了等她的回信,但她還會理我嗎?
結果她沒有讓我等很久,隔天我就收到了信。

收到妳的信之後,我把自己關在房間,坐在角落哭了好久,淚水滴到木地板上,一圈一圈,留下灰白色的痕跡,就像心裡頭無盡的問號——憑什麼,是他而不是我?但是,除了哭之外,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
無論如何,我想讓妳知道,即使受傷,即使難過,我還是希望能夠繼續當妳的朋友,只是我需要時間練習,怎麼拿捏朋友的分寸。
                                                             
像一個熱愛工作的優秀女性,狠狠撞上牢不可破的職場天花板,一樣的痛——就只因為妳的性別,再怎麼出眾,也永遠升不上合夥人的位置。然而即使如此,她還是沒有選擇離棄我;對照之下,我的羞愧無能簡直無所遁形。錯不了了,我配不上她,所以更沒有理由反悔,所以這是一個困難、痛苦但是正確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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