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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

3.挨打的原因


家暴是一個很有爭議性的詞。
「唉呀我們以前那個時代哪有什麼家暴?我從小被我爸打到大,還用皮帶抽勒……哪像現在的小孩那麼嬌貴,動不動就說什麼要打113
「對啊,我還被吊起來打勒!」
「我也是我也是!」
我瞪大眼睛,看著這群人閒話家常,還真看不出受創的痕跡。照他們的說法,挨打不過是只是童年生活的辛香料,是一種長大還可以拿出來說笑回味的東西。
怎麼會差這麼多?我是不是太脆弱了?
「那你們那時候為什麼被打?」我故做鎮定加入。
「皮呀!偷錢打香腸被逮到,不過我爸年輕的時候脾氣也真是壞,幾十塊也打成這樣,何必勒……」
「不讀書,考卷發回來都滿江紅啊,簡單來說就是恨鐵不成鋼啦!」
「偷拿印章去蓋成績單,結果被抓到,打得更慘!」
「哈哈哈哈哈,你活該!」
我懂了。
我和他們之間的差別,在於我從來就不知道自己挨打的原因。
爸爸嫌我煩,我只好離他遠遠的,他生氣,說我沒把他放在眼裡。
他一進家門,我趕忙起身迎接,他生氣,說我唯唯諾諾的小媳婦臉,看了就討人厭。
有殘忍的人做過一種實驗:把狗分成兩組,關在籠子裡,底盤接上電流,痛得牠們跳腳哀鳴。第一組的籠子設有按鈕,倘若那狗夠聰明,找到了,爪子按下去,就可以免於被電,牠於是學會如何讓自己免於受苦,不被逆境打倒。
另一組的狗就沒那麼幸運了。沒有按鈕,牠做什麼都逃不了被電的宿命,最後陷入崩潰,從此逆來順受,這叫習得無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
小時候的我,差不多就是這樣無助。

成年之後的某一天,我鼓起勇氣,向他要一個答案。
被喝斥、被丟東西那種等級的就不提了,我只想要回他奪走的屬於我的記憶片段。
三歲或者五歲那年的某一天,他把我從客廳拖到房間,我一路倒退,看著電視機離我越來越遠,拐彎時腳還撞到沙發,卡了一下。一路上其他家人都在哭泣哀求,然後他背著他們甩上門。我聽見敲門聲,聽見「有什麼事好好講,不要這樣子」,他卻把門反鎖,一把將我推到地上。我撞到了五斗櫃,掙扎爬起來想逃,眼睛緊盯著喇叭鎖,腳卻被抓住向後拖,下巴和鼻子撞上又涼又硬的地磚,痛得我眼淚直流。
「看我今天怎麼修理妳!」
我抱著頭,趴在地上,一動也不動,雙眼緊閉,咬緊牙關……
剩下的,我就再也想不起來了。
「小時候有一次,你把我拖到房間打,」身體在顫抖,我極力穩住聲音,繼續說,「你還記得,那時候我做了什麼事情,讓你那麼生氣嗎?」語氣盡可能和緩,想讓他知道我沒有惡意。
我其實還想知道,他在房裡對我做了什麼?我後來又是怎麼離開房間的?但我想就先從這裡開始好了。
他拿起遙控器,我反射地退了一步,結果他只是想找衛視體育台。
「沒有吧!妳是不是記錯了?」他起身,給自己再倒一杯咖啡。

4 則留言:

  1. 閃電不斷怒吼劈哩啪啦的打雷還是令人害怕不知所措
    宛如好幾個不知名的夜晚
    陌生人暴怒狂毆
    沒有人理會
    一切都是原罪作祟
    唯一能做的就是忍耐
    憋住眼淚忍住痛
    相信這就是我應得的
    他就不會越打越兇
    倒吊著橫躺著跪著面壁著滿身瘀青著窩在自己的屎尿中
    都是我應得的
    接受它,接受他,接受這一切,暫時平靜就會出現。
    所謂的暫時平靜,不過就是癱坐在地上耐著痛罰跪著有時候在尿裡頭
    不是那麼的美好,但至少不用咬著臉頰內部,忍住被不同器具不同憤怒狂毆的痛。

    十五二十年過後,我問那個壓抑的女生
    你真的覺得這是應該被接受的嗎?

    去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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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恐怖的大人會這樣傷害一個無助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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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怕的是我門的社會裡有很多不懂自己情緒的成人繁衍下一代
      他門沒有要傷害的原意但就是這麼樣過著
      然後被傷害的有自覺的就在掙扎中度過,一方面相信是被愛著的一方面又在不影響那個又愛又傷的人情況下去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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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沒有自覺的...就成了一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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