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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1日 星期六

4.要乖


打從生下來開始,就感覺得到爸媽簡直恨不得我一夜長大,可以自己弄東西吃、上廁所、洗澡、打發時間(會賺錢更好!),不要有事沒事就去煩他們,害他們早就喘不過氣的人生雪上加霜。
他們盡可能降低我帶來的衝擊,來平衡被父母操控支配的不滿,換句話說,就是用最少的心力來照顧我。
Kate有一次幫我整理相簿,看見還是嬰兒的我坐在娃娃車上笑,但那並非人們習慣看到的「天使般的笑容」,而是類似<五斗米靠腰>裡馬克的苦笑,她發出發現新物種的驚呼:「第一次看到嬰兒笑得那麼冏的!」
長輩們期待他們讓我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地長大,他們做不到,我也做不到,只好加減做做樣子。
許多台灣父母打死都說不出對子女的愛,只在生活細節裡含蓄表達,我的爸媽卻經常說愛我。他們的愛,是那樣的輕,像戀人間的甜言蜜語;他們的關懷,像偶爾吃飯聊天的朋友,但求輕鬆愉快,再多就超出可以承載的範圍。
我們有快樂的時光,但都很短暫。在諸如生日派對的狂歡過後,他們就會覺得夠了,開始對我感到厭倦,轉變的速度快得令人措手不及,令人不禁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對自由的渴望,會讓他們急切到只要有人肯把我領走,誰都好。至親好友、泛泛之交、隔壁鄰居、同學家長、酒店小姐、外遇對象、夜市攤販、裝潢工人……誰舉手就給誰。要等到罪惡感累積到某種程度,他們才會把我撿回來,可憐我、補償我,但撐不了多久又開始渴望自由。
「要乖!不要給人家添麻煩!」這是他們最常對我說的一句話,我以為只要我做得到,他們就會更喜歡我、更願意花時間陪我,結果卻只是讓他們更加放心離開我。是很令人很氣餒,但我害怕如果不這麼做,他們只會更討厭我,於是只好繼續努力,默默企盼有一天他們會回頭,看見我的用心。
我是那種下定決心就會全力以赴的人。所謂的乖,如果做到極致,就是人家給你什麼,你都照單全收,人家跟你要什麼,你都雙手奉上。
簡單的就不說了,說些比較有挑戰性的。舅公給的檳榔,我可以皺著眉頭吃下,再鬆開眉頭說好吃,味道很特別。不熟的叔叔遞過來煙,我一吸就被嗆到了,嚇了一跳,但總算沒忘了要說謝謝。阿伯粗魯的擁抱和親吻很難招架,我忍住了逃跑的衝動,告訴自己這是因為人家喜歡我,沒有惡意。表舅要我閉上眼睛,玩類似恐怖箱的遊戲,說穿了就是要我幫他打手槍,我很害怕但還是嘗試了,而且還信守承諾沒告訴任何人。我想雖然我不喜歡,但至少他喜歡;我想下次他也許會願意跟我玩三國志,甚至把他珍藏的鋼彈分一架給我。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為了讓自己不被討厭甚至有可能被喜歡,我懷著「挑戰業界最乖」的意志,拼了。
關關難忍關關忍直到我走進那個比硬著頭皮幫人打手槍更難熬的夜晚。

2 則留言:

  1. 看見妳寫的文字,想到同樣也是在部落格裡挖洞吐露「國王的耳朵是驢耳朵」不能說的秘密的我。
    恨加害者利用年幼的我們,家庭失常的漏洞,無人憐愛保護的弱點傷害我們,欺騙我們。我也憐惜那幼小的女孩其實有比週圍一切成人更大的愛人、給予友誼的能力。因為不想為我們所愛的人添麻煩,我們努力地守住秘密。彷彿如果我們真的迎合大人的意,也許我們可以得到些許的關愛與友誼。我一直到多年以後,一次次的諮商會談,才得以慢慢承認我的父母永遠不可能真的用我需要的方式愛我。
    請繼續加油、繼續書寫,繼續愛那個內在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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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慢慢承認我的父母永遠不可能真的用我需要的方式愛我.....請繼續加油、繼續.....繼續愛那個內在的小女孩。"

    well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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